上期能源对连续涨跌停板制度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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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宁
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功能,促进市场稳定运行,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市场需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最后能源”)于3月20日发布了《规则修订意见稿》。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对连续限价制度做了两个修改:第一,如果连续三个单边市场同向交易后继续交易,d4的限价将比原d1的限价提高7个百分点,建议将d4的限价调整至不超过20%。具体数值将在d3交易日结束后公布。
第二,由于有几个单方面的城市在同一个方向,当确实有必要采取强制闪电措施时,强制闪电措施是在能源宣布进入前一时期的异常情况后使用的。为便于表达,引入了“强制闪电基准日”的概念,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明确其权利义务的变化。强制闪电的基准日是最后一次单边市场发生并采取紧急强制闪电措施的交易日。
此外,由于风险控制的需要,根据《交易规则》第八章,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与管理规则》第三章“异常情况”中增加了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为了服务实体企业,减少COVID-19中肺炎对指定交割仓库的影响,建议结合商业保险、担保人和目前指定交割仓库提供的各种风险管理手段,在不影响指定交割仓库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删除支付风险保证金的要求。据此,建议修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规则》第71条、第76条、第79条和第98条。
(编辑乔传川)
标题:上期能源对连续涨跌停板制度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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