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周2家券商因合规问题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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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指出,监管当局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将会加大
我们的见习记者吴晓彤
1月3日,新年第一周,由于合规问题,广发证券和东方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并发出警告信。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中国证监会共发出248项罚款,其中14家中介机构被罚款,包括5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证券公司、3家资产评估机构、1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期货公司。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一年内两次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并被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暂停从事新的证券业务。2018年,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对中介违法案件进行了13次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必须诚实、守信、勤勉。新《证券法》从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信用记录三个方面整合了中介机构的责任。今后,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中介业务和合规需要携手并进,并扮演好“看门人”的角色。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上表示,没有优质的中介服务,就没有优质的资本市场。关注中介机构能力建设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十二项关键改革措施之一,其他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离不开中介机构能力的提升。
北京证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温志军对《证券日报》表示,新《证券法》明确并加重了中介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的责任。首先,要明确证券服务机构的基本义务,要勤勉尽责。同时,律师事务所将被纳入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其次,明确证券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证券公司业务活动的约束。第三,很明显,审计师和律师不得在敏感时期买卖股票。
在处罚方面,温志军表示,新《证券法》提高了中介机构罚款的金额和比例。
“除了增加定额罚款和比例罚款外,新《证券法》还增加了中介人的民事责任。将来,来自公众投资者的中介所面临的民事诉讼可能会大大增加。”刘俊海表示,特别是保险机构代表保护投资者的诉讼机制启动后,中介机构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将会更大。
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行为不当,会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投资者造成损失;中介机构利用未披露的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在确定投资者适格性时,如果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存在争议,且证券公司不能证明不存在误导或欺诈情形,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证券法还增加了信用档案的规定。刘俊海表示,如果中介机构违背承诺,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这将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声誉,以及员工的职业前景。
此外,《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还规定,中介机构应当履行诚实、守信、勤勉的职责。未履行相应责任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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