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明确推行网络投票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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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2020年1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公司”)颁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治理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选定的层级应当为召开股东大会提供网上投票”,这是全国股份转让公司首次正式明确要求提供“网上投票”,进一步与a股上市公司接轨,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月8日,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会长布纳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网上投票系统有三个积极意义:一是降低投资者参与成本,方便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二是作为监督上市企业规范治理的有效手段;第三,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基准测试将为未来选定公司的转让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事实上,早在2016年10月21日,国有股转让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也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终止股票上市的审议和表决提供便利。”因此,一些公司尝试在新三板进行网上投票,但由于需要一定的申请程序和费用支付,很少有企业使用过,导致大多数新三板企业和投资者认为新三板不能进行网上投票。
“由于股东人数少、持股比例小、出席会议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高、会议信息不及时,新三板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决策的积极性低、意愿低,很少直接参加股东大会,只能弃权。但是,通过在线投票,投资者可以方便、真实地表达他们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态度。这是有效保护新三板投资者的重要手段,使新三板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上与a股董事会相一致。”北京南山投资的创始人周云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蔡华新三板研究所副所长兼首席行业分析师谢才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除投资收益外,股东还有投票权,还有分红和资本增值的知情权。深化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将是大势所趋,新三板企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将影响到新三板市场的“活水之源”能否持续。
谢才认为,新三板网上投票机制的推出,将使中小投资者更有效、更顺畅地行使投票权,建立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和监督机制,有利于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新三板企业健康发展。
标题:新三板明确推行网络投票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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