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报告建议科创板设置退市委员会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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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办法》和《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昨日正式结束,上海证券交易所6项配套业务规则征集活动上周结束。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征求意见工作的结束,相关措施和配套业务规则即将正式出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了科学技术局,并全面启动了试点注册制度,一系列制度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撰写的两份报告,即“全球主要资本市场退市研究及其对科技股的启示”和“全球主要资本市场ipo IPO上市审计研究及其对科技股的启示”。这两份报告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撰写。
《世界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审核研究及其对科技局的启示》指出,借鉴美国和香港注册制度审核的经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制度建设和试点过程中,建议关注会计和法律问题。在今后的审计中,要严格审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标准;关注运营成本和权益等财务信息;还应注意潜在的风险,如法律诉讼。
我们应该重视数量指标,杜绝夸大文字描述。在未来的审计中,我们应该尽可能使用定量指标而不是定性指标,我们应该引用可靠的独立第三方组织的数据,同时要求发行人全面分析这些定量指标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注重审计效率,给发行人稳定的期望,根据科技企业细分的领域组建不同行业的审计团队,设定首轮审计反馈的时限,加强审计师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审计技能学习,不断改进审计方法。
注重公开透明,与市场保持充分沟通。审计意见和发行人的回复可以及时在网站上公开,确保审计过程的公开性;设立听证委员会,发行人可以就不被认可的审计意见或结果向听证委员会申诉,并保证审计结果的公平、公正;也有必要成立行业专家委员会,参考行业专家对科技企业主营业务的评价,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改革定价和配售制度,提高市场化程度。有必要逐步放开定价限制,赋予发行人和投资者定价权;同时,要实施独立配售,提高新股发行定价效率,严格规范配售对象范围,禁止利益转移,加大对违反独立配售行为的处罚力度。
《全球主要资本市场退市研究及其对科技股的启示》指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制度之一。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种正常现象。从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和纽约证交所退市的公司平均数量约为200家。“进与退”的机制保证了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在即将召开的科技板块中,科技创新型和创业型企业是上市主体。这些公司在发展模式、会计利润和上市标准上都与传统企业有很大不同。完善退市机制是确保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当务之急。
报告还指出,借鉴国际经验,建议在科技板块退市制度中,建立多维度的强制性退市标准,完善可持续经营指标,建立与多元化ipo上市标准相匹配的量化指标。此外,还应在流动性和业务合规性方面丰富退市标准;要建立严格的退市程序,建立退市委员会的决策机制,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救济渠道和手段,明确退市过程中的重要相关环节;要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周密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完善配套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从长远来看,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根本政策是清除扰乱市场秩序、业绩指标持续恶化的公司。
标题:上交所报告建议科创板设置退市委员会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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