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小麻烦不断:已公告73起总额逾9亿的诉讼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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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深圳记者杨依依)报道5月23日,太和集团(000732.sz)宣布,东莞一家项目公司的两名股东因涉嫌两年前拖欠货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此,泰和回应采莲记者说:“因为这是一个正在进行的仲裁事项,以上市公司的公告为准。”
根据公告,截至目前,太和(包括控股公司)尚未披露70起小规模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1.38亿元。在泰和今年4月29日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中,这个数字是63。除了4月29日披露的诉讼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泰和已经被起诉或申请经济纠纷仲裁9次。
根据公告,蔡联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泰和已经参与了73起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总计9.21亿元。
5月23日披露的仲裁事项是关于东莞的“太和新天地”。“太和新天地”来自太和于2016年4月以3.56亿元的代价收购东莞金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房地产”)80%的股份。这是泰和进军东莞的第一个项目,由五套公寓和底层业务组成,第一个项目的预售证书已于2017年4月获得。
“太和新天地是一个非常干净的老改造项目,而且位置不错。它在东莞万达广场的对面。购买它是划算的。”与该项目有过接触的一位前泰和员工告诉采莲通讯社。
根据公告,太和在2017年5月收购金泽地产80%的股权后,“基于当时的具体合作背景”,计划以1.68亿元的股权对价收购项目公司剩余的20%的股权。但截至目前,太和及其20%股权持有人陆泽芳、王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尚未转让,股权对价尚未支付。陆泽芳、王提起仲裁,要求泰和支付价款及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没有披露“具体合作背景”的具体含义,泰和的部分小股东质疑他们没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此,广东大强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陈志高告诉记者:“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必要具有法律效力。会议记录和对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既然仲裁委员会已经接受,解释是“有证据证明一定的合理性。”
泰和新天地仍有一栋未售出的建筑存在争议。太和的前员工说:“这个项目后来换成了几个营销总监,销售不是很好,主要是因为价格高,东莞的公寓卖了24000元。/平方米,对市场判断过于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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