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中心: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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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国家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深化“分配诉讼”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分阶段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缴存单位可以自主确定5%-12%的缴存比例。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有必要加大对租赁消费的支持。在北京行政区域内,工人家庭没有自己的住房。如果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租房,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在就业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房租;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两个子女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在第二个子女出生后三年内提取,用于支付房租。(杜玉萌)
(主编上官梦露计划杜宇蒙)
标题:国管公积金中心: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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