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规涉及违规担保 股票简称变更为“ST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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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孟凡军
6月17日晚,安通控股宣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公司股票将从2019年6月18日起停牌一天,并于6月19日恢复交易。复牌后,股票简称由“安通控股”改为“圣安通”。
对涉及违规的担保施加其他风险警告
5月17日,安通控股宣布,公司发现有外部担保未能通过自查履行审查程序,这些担保导致公司被债权人起诉,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根据同一天的公告,截至5月17日,安通控股共涉及22笔非法对外担保,总金额为20.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61.27%。
根据资料显示,上述担保最早发生在2017年3月1日,最后一次发生在2019年4月23日,持续了两年多。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截至目前,许多债权人已经就相关担保提起诉讼,诉讼金额超过9亿元。
据公司反映,经自查,上述非法担保事项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也未履行本章的审批程序。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郭东泽以公司名义签字。该行为属于郭东泽利用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身份进行的越权代理行为。
据公开消息,郭东泽是安通控股的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他于2018年1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但他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一系列违规担保事项被披露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郭东泽于5月17日向公司道歉,并承诺违规担保事项总金额为20.73亿元人民币,相关诉讼及违规导致的资产冻结将于下月解除,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如安通控股有限公司因上述非法担保遭受经济损失,郭东泽承诺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截至6月17日,郭东泽未能在承诺期限内解决上述非法担保问题。6月17日晚,公司宣布,本着审慎原则,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进行“其他风险预警”。该公司的股票将于6月18日停牌一天,并于6月19日恢复交易。复牌后,股票简称由“安通控股”改为“圣安通”。
公司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减少影响申请担保失效的不确定性
公司表示,上述非法担保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未履行附章审批程序,未披露信息。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申请上述担保的无效,但法院能否支持该无效申请尚不确定。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协调债务人关系、积极与相关法院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处置资产以消除非法担保等措施。,并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减少此次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有序发展。
黑龙江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公开信息,公司很难获得法院对上述担保无效的支持。公司提出上述无效申请的原因主要是相关担保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未履行用章程序、未披露相关信息。但是,在签署上述部分担保合同时,郭东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虽然他后来辞去了相关职务,但他始终是公司公开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他的行为可以被视为表见代理,善意第三人认为他拥有代理权。《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超越代理权或者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律师认为,在大量司法实践中,非法担保往往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组织实施,并加盖公司公章。结合争议双方的商业合作实践,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托利益,法院在许多案例中做出了保证有效的判决。
最后,律师介绍说,2018年8月,最高法公布了《最高法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司适用法律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对方按照前两款规定进行正式审查的,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担保信息等相关文件是合法的公开文件,有效且易于被担保方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其审查义务应包括审查公司是否公开披露了与本担保相关的信息。此外,《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上市公司申请非法担保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对公司有好处。
(编辑乔传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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