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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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孟浩
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高丽表示,2018年底,中国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康美制药涉嫌财务欺诈,涉案金额巨大。案件立案后,中国证监会集中进行了调查。经过初步调查和审理,现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高丽介绍,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伪造或变造增值税发票、伪造或变造大额存单(包括不符合报告中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工程项目)、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同时,康美制药涉嫌未能在相关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上述行为导致康美制药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有系统地实施财务欺诈,恶意欺骗投资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特别严重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已向当事人发出事先通知,建议依法对康美医药、马兴田等22家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6家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售措施。”高丽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坚持法治和专业原则,加快办案进度,充分利用现有手段,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高丽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康美制药等公司肆无忌惮,不怕法治,不怕投资者,失去诚信底线,触及法治红线,动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
高丽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强化监管和冲击,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刑事问责、民事赔偿和诚信记录等三维问责制度。为增加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持续、准确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实话实说,督促中介机构各司其职,共同把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生命线”
标题: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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