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原因不明 宁波精达收上交所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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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联(合肥记者)据报道,8月7日晚,宁波京达宣布收到上交所的询证函,要求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郑及其一致行动被司法机关冻结的具体原因。
本月初,宁波京达发布了关于司法冻结股东股份的公告。当时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沙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坪控股”)及5%以上股东郑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三年。
但是,当时的公告并没有披露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等重要信息,这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询证函的主要原因。
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被冻结
根据宁波京达的公告,8月1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沙坪控股和5%以上股东郑所持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
根据当时的披露,广州一合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2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冻结控股持有的本公司1430万股无限制股份及孳息,以及郑持有的本公司901.6万股无限制股份及孳息,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截至冻结公告日,沙坪控股持有公司51,86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08%。此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郑持有公司90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此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
据资料显示,郑是沙坪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沙坪控股75%的总股本,涉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宁波京达前六名股东(即沙坪控股、宁波光大投资有限公司、徐剑芬、宁波经纬投资有限公司、、郑、)一致行动,共持有公司94,885,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1%。
因此,宁波京达冻结了公司2331.6万股股份,占一致行动方所持股份的24.57%,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
虽然宁波京达在公告中表示,司法冻结股东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二级市场并未购买。公告发布后的8月2日,宁波京达每股报价为9.35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5.27%。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四个问题
司法冻结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是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财联社,司法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因:一是要求大股东为他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股份被冻结,最终导致拍卖、强制扣款等。;二是大股东为融资需要质押股权,但债务纠纷是由于经营困难和金融危机导致的贷款拖欠造成的,之后被法院起诉,导致股权被冻结。
由于冻结公告披露的信息很少,很快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并发出了询证函,要求上市公司郑、及其一致行动进行补充披露。
上交所在询证函中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向实际控制人郑披露司法冻结股份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司法冻结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有关。同时,公司还需要核实和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的当前信用状况,以及后续司法冻结股份应采取的解决方案。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额外披露司法冻结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可能对公司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说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资本交换及其一致行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本占用、非法担保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宁波京达在8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向公众披露。
据了解,宁波京达成型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高速精密冲床、扩管机、弯管机等设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它属于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下的金属成形机床制造业,主要业务是生产、研发和销售高速精密压力机、扩管机、弯管机等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2月宁波京达因计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公司计划从东丽集团收购宁波东丽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等相关资产,但因双方处置成本差异较大而终止。
然而,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上交所认为宁波京达在启动重组时不够谨慎,没有披露终止重组的风险,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并对宁波京达及其时任董事长郑、和董事会秘书给予了高度关注。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财经新闻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都被司法机关冻结,这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决策产生影响。如果情况严重,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就此,记者联系了宁波京达,工作人员表示回复正在进行中,将于明晚(8月9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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