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国内备案慈善信托 财产规模破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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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金会”模式有助于土地税收激励
■我们的记者孟醒
在《慈善法》颁布三周年之际,许多信托公司借此机会于9月启动了慈善信托计划。根据国家慈善信息披露平台的数据,9月份,8家信托公司提交了慈善信托计划,累计资产超过1000万元。其中,苏州信托委托的单项计划规模最大,超过6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信托公司不同,云南信托建立的慈善信托采用“信托+基金会”的双重受托人模式,这被认为是解决慈善信托发展中最大挑战——税收激励困难的有效途径。
由于缺乏政策文件,慈善信托受托人很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已经成为曲线获得政策支持的权宜之计。对此,云南信托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报》记者,“云南信托和云南青年基金会作为‘双受托’模式,不仅可以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而且有利于慈善捐赠。企业和个人享受税收优惠。”
苏州信托慈善信托
单笔规模为650万元,排名第一
最近,云南信托和云南青年基金会联合发起了“托梦助学慈善信托”,这也是云南省第一个慈善信托。据悉,慈善信托采用信托+基金会(双重受托人结构)的运作模式,优势互补。信托的本金和收入全部用于捐赠,以促进云南教育的发展。
事实上,不仅是云南信托,还有慈善信托都已成为9月份的行业趋势,申请数量和财产规模都大幅增加。据全国慈善信息披露平台统计,上个月,中国有8家信托公司提交了9个慈善信托计划,总财产规模为1053万元,单笔规模从数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主要投资在扶贫助教领域。
从财产规模来看,苏州信托的单笔财产规模最大,注册的“苏信元和慈善信托(善举六号)”财产规模为650万元。信托的目的是支持扶贫和教育方面的公益项目;建信信托位居第二,“建信信托-圣爱第一慈善信托”备案的财产规模为200万元。该信托的目的是支持来自贫困家庭的残疾听力损失儿童;其他慈善信托的规模不到100万元,扶贫和教育援助是两个主要的投资方向。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总体而言,与其他信托业务相比,慈善信托的规模仍然很小,更多的是信托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监督评级约束和加分的引导。“然而,不同规模的慈善信托也可以看到灵活有效的信托制度的优势,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人需求。”
“双重受托人”模式
税收优惠难以解决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信托作为一种更加灵活高效的新型慈善方式,在期待中正式启动。近三年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对慈善信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数量和规模显著增长,财产类型突破,委托管理不断规范化,慈善效应更加突出,对慈善信托的研究更加深入,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200多种慈善信托产品备案,总资产规模已超过20亿元。
与超过20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相比,慈善信托的规模微不足道。在阻碍慈善信托发展的因素中,税收激励的困难是最常被提及的。
中国西南地区一家信托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税收优惠是慈善信托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虽然民政部门出台了慈善信托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但没有具体实施。规定,不可能对慈善信托实施税收激励。”
目前,解决税收问题有四种登陆模式,即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作为客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作为执行者或执行顾问,信托公司作为与慈善组织合作的共同受托人,慈善组织作为独立受托人。
上述云南信托设立的“托梦助学慈善信托”采用了第三种类型,即双托管模式。对此,业内一些观察人士认为,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同时接受客户的委托,充当慈善信托的共同受托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客户需求和慈善目的。“其中,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账户管理、资产保值增值、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慈善组织主要负责公益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标题:9月份国内备案慈善信托 财产规模破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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