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 资产支持证券临时信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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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蒋楠张伟
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资产支持证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临时信息披露指引》)。近年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构建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体系,不断完善,加强了一线监管和风险防控,保持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优质稳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断增强。
《临时信息披露指引》的内容和要求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和时限要求,强调管理者和评级机构是信息披露的直接义务人、原始权利人和现金流的重要提供者等。参与机构有义务合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二是细化和丰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三是明确重大事项的程序要求,完善临时信息披露安排,进一步规范基础资产循环购买、股东大会、证券行权、停牌复牌等事项,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更加丰富的参考信息;第四,借鉴信用债券监管的经验,编制中期报告格式模型。
据报道,自2014年底备案制度实施以来,深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稳步发展,累计发行规模超过8700亿元。201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了《指引》的编制工作,并多次征求市场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沟通过程中,管理者、原权利人、投资者及相关单位均肯定了制定本指引的必要性及其对提高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意义,并围绕中期报告披露事项的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次《临时信息披露指引》出台,沪深交易所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巩固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压缩市场机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增强各方信息披露意识,有助于确保投资者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增强市场参与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标题:沪深交易所发布 资产支持证券临时信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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