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科创板注册制 中证协修订券商信息隔离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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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侯
11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信息墙系统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修订主要是为了适应设立科技局、试行注册制等改革措施、保荐机构的关联子公司以及证券业的一系列发展变化。
根据指引,证券公司应根据需要知道的原则管理敏感信息,并确保敏感信息只为有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的员工所知。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知悉的敏感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证券公司聘请外部服务提供者时,应当与服务提供者约定,对服务中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此外,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创新或相互合作时,应提前评估敏感信息是否存在不当流动和使用的风险,并建立或完善信息屏障管理措施。
指引明确指出,董事会和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信息隔离墙系统的整体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机构实施信息隔离墙系统的有效性负责管理。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直接负责遵守信息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协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和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检查、咨询和培训。
(编辑孙倩)
标题:适应科创板注册制 中证协修订券商信息隔离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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