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被判赔偿投资者 律师拟征集第二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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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肖伟
12月9日晚,中国军人红箭宣布,公司已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6日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本院一审判决,冰鸿渐及其一方需要赔偿122名原告损失975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共计17万元,计992万元。在这种情况下,85%的投资者将获得报酬。
《证券日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柳岩,对方表示:“投资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国在资本市场领域推进法治效果的具体体现。一审判决对于在本案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是个好消息,我们正准备进行第二轮的催收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文件,中国军人红箭及相关当事人涉及许多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中国军事红箭将4名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在当年将收入虚高1864.79万元,利润虚高1586.46万元。从2014年到2015年,中国军队的红箭减少了937,000元和11,444,300元的坏账准备,从2014年到2015年增加了937,000元和11,444,300元的利润。2018年10月31日,中国军人红箭收到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证券日报》记者从了解到,2019年以来,李、赵、李、王、张、等部分个人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宏建提起诉讼,但相继撤诉。
柳岩律师对此的解释是:“个人投资者撤资并不意味着选择不起诉或不通过和解程序,而是更有可能走集体诉讼的道路,再次起诉上市公司。”投资者以个人身份起诉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时,存在诉讼成本高、诉讼周期长、举证困难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判决结果。走集体诉讼之路可以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更快实现就地支付。”
柳岩律师表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购买钟兵宏建股票,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维权诉讼。我建议投资者通过经纪人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将其姓名、联系电话和交易记录发送给有资格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并积极参与招标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编辑上官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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