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基金刘慧兰:探索投资者保护新途径 未来进一步在五大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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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长期以来,保护中小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12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公司)副董事长刘慧兰出席《证券日报》主办的“第三届新时代资本论坛”,表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特色的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逐步形成,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性不断提高。
刘慧兰指出,近年来,保险基金公司在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做好投资者资本安全的监控和预警,积极支持科技股和沪深300etf期权等创新。业务,牢牢守住投资者的“钱袋”;二是不断评估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反映投资者保护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三是探索并开展全面的投资者行为结构分析,为协调投资者保护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四是不断优化中国证监会12386服务热线,有效发挥热线联系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桥梁作用;第五,探索和推进“一对多”集体调解模式,积极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的调解机制。
刘慧兰还表示,保险基金公司作为证券市场唯一的基金安全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投资者的2亿多个基金账户进行了全面监控,交易结算资金总计约1万亿元。自今年年初以来,针对科技板块、沪深300etf等资本市场的重大创新和改革,保险基金公司积极部署、提前规划、创新设计监管方案,为创新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对于保险基金公司今后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努力,刘慧兰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第二,注重投资者保护教育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三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四是完善投资者行为结构分析;第五,完善预付款制度安排,增强投资者的收益意识。
她指出,为优化工作方法,今后应借助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科学衡量和深入分析资本市场各方面投资者保护的实际效果、趋势和突出问题,提前监测和预警市场风险,让数据说话,帮助科学决策。
此外,根据预付款制度,刘慧兰表示,预付款在各方的帮助下,构建了资本市场民事主体主动和解的新路径,是探索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有益实践。预付款作为解决非诉讼纠纷的一种方式,已初步显示出其优越性,但作为一种制度,它还不完善,应尽快推广,使其更加规范、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投资者保护作用。
(编辑上官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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