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PE紧张:允许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到底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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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前夕,七部委的通知让vc/pe开始蠢蠢欲动。
投资界(学究2012)1月2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NDRC、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从表面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文件中出现过多次,一度紧张。那么这个政策说了什么?这会带来什么影响?
从可转换债券到债转股,三天两个政策
对于vc/pe来说,本周“有点忙”。
首先,周二,中国资产管理协会(简称“中国基金”)明确表示,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投资可转换债券。据投资界报道,1月23日,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有20多人参加的闭门会议,会议明确提出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通过综合运用股权、夹层、可转换债券、符合资本弱化限制的股东贷款等方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形成股权资本。(具体报道可以看出:重!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投资可转换债券,并有望参与类似reits的业务,投资范围逐渐清晰)
仅仅三天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正式文件就发布了。1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施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详情如下:
各执行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从合格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依法向执行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允许执行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合作设立子基金,对目标企业的优质子公司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支持执行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启动建立专门从事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此外,《通知》还允许将银行债权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债权纳入债转股的范围。允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股权融资工具,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合格的上市公司和未上市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向执行机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来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不难看出,这两个时间点都有强烈的使命感。首先,1月23日,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明确了私募股权投资可转换债券的合规性,然后在1月26日,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七个部委宣布,将允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并逐步推进。
参与股票投资的银行?
许多业内人士怀疑,文件中“允许执行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是否意味着银行将参与股权投资?
对此,深圳风投/私募机构的一位人士表示,这项政策主要针对银行,旨在减轻银行不良贷款的压力。允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债转股,并不意味着银行参与了股权投资。“它只为银行提供了一个偿还自身债务的渠道,而该资金成为基础企业的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事实上,“投贷联动”是目前银行股权投资的测试模式。2016年3月,银监会主席指出,鉴于中国许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在起步阶段没有资本,银行贷款进入的风险很高,银行能够也必须有所作为。随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京、武、沪、津、Xi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纳入首批投贷联动试点,并选择10家银行纳入投贷联动试点。
尽管现行法律禁止银行持有公司股权,但银行资金长期以来一直参与股权投资。此前,一些银行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和签署跨领域合作协议开始运营。例如,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香港设立了具有股权投资资格的子公司,如中国国际银行和交通银行。此外,产业基金、ppp项目等方式也是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
这对vc/pe有什么影响?
然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这份文件中的频繁出现不可避免地让人紧张。这项政策对vc/pe会有什么影响?
事实上,相关部门一直在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并附有《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实施机构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下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实施机构之间以及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合作。
那么,执行机构和私募股权基金之间的合作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一些投资者乐观地认为,这将为强大的pe机构带来更多的项目资源。毕竟,银行债转股机构手中不乏项目,但专业的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并不是他们的优势,因此pe机构可以通过合作获得更多潜在的投资机会。
当然,不排除pe机构与银行联合设立基金。来自深圳风险投资/私募机构的一位人士表示,银行并不缺乏资金,私募机构可以与执行机构合作推出专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引入银行作为lp投资者,以弥补私募机构资金的不足。此外,一些出资义务将来自专业股权投资机构,这也可以释放一些增量资金。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事实上,我们鼓励执行机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坦率地说,他们希望私人股本帮助银行处理不良贷款,因此对私人股本机构的吸引力可能不会太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风险投资人提醒道。
这篇文章是投资界的原创。作者:刘全,原载:pe.pedaily/201801/4267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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