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调为24个月
本篇文章583字,读完约1分钟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30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释说,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负责人说有三个主要变化。首先,删除申请进入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设计和开发能力”要求。为了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中“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及附件,如“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停止生产的时间从12个月调整到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专项公示。准入规定中对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特殊宣传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第三,删除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申请准入的过渡性临时条款。过渡暂行规定主要适用于《准入条例》实施前已被准入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和产品,并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相关过渡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同时,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本决定对《准入条例》的部分附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调为24个月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06006.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