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批次食品不合格!这款蜂王浆曾在欧尚超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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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局官方网站29日宣布,15批食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出范围、过度使用以及违禁和限制使用的兽药检测。中信经纬的客户注意到,由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四川师洋蜜蜂花园有限公司授权的成都牧风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藏高活性蜂王浆”在名单上。
微生物污染问题
泸州安福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胡建平泸州市龙马潭区蜀鲁大道1号楼104号销售的“安福精品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另一批由名义制造商生产的“安福特油酿造酱油”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眉山市彭山区田强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乐山市中心老石人家副食品公司销售的、乐山文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沙琪玛”模具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不达标
邛崃孔明祥龙彩油加工厂生产的皮都区王力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辣椒油(特种大麻)酸值(koh)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冲”,南充市西充县郭崇狮子王蛋糕零售店销售,西充县金龙食品厂生产。狮子王蛋糕(精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由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成都牧蜂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藏高活性蜂王浆”中的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名义制造商生产的另一批蜂王浆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超出范围和限度使用食品添加剂
达州市大川区王兴牛肉面村销售的“自制油条”铝渣(干样品,按铝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攀枝花市东区清脂酒楼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川扎尔百货有限公司大千店销售的“五花肉”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内江盛刚世纪摩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四川婺源红酒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生产的“婺源红稗酒”中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发现了过度使用兽药的问题
成都博克斯马鲜活生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九眼桥分公司和宁波佳佳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成都博克斯玛先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九眼桥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验。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成都火车站复验,维持初步检验结论。
遂宁开发区建琼鸡鸭店销售的“鸭肉”和五氯酚钠(按五氯酚计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单位出售的另一批“鸡”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局介绍,10-羟基-2-癸烯酸,又称蜂王浆酸,是蜂王浆中含有的一种特殊而高效的生物活性物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蜂王浆(gb 9697-2008),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的含量应不低于1.8%。当产品标签值高于标准限值时,可严格根据标签值进行判断。蜂王浆酸的失效可能是由于原料质量和投料控制不严,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储存条件不合理造成的。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已指示成都、攀枝花、漳州、遂宁、内江、乐山、南充、达州、眉山等地的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核实和处置,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明产品流向。采取从货架上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严格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验证处置措施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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