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按手续费收入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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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琪
为完善风险准备金管理,2019年5月24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CICC)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CICC相关负责人表示,风险准备金是金融期货市场有效应对风险、维持正常运行的财务保证。《办法》对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储存、使用、审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夯实了风险准备金管理的制度基础。《办法》将有助于完善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操作程序,便于及时应对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促进金融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关于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办法》指出,交易所应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交易所可以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发展规划和潜在风险,提出风险准备金规模,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因使用风险准备金导致余额低于风险准备金规模的,交易所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继续提取。
在风险准备金的存放和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交易所关注风险准备金存放和管理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交易所应当将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按期转入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并存入专门账户,专门用于弥补风险损失,不得挪作他用。同时,风险准备金的利息和其他孳息应计入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保管、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应从风险准备金中扣除。
《办法》还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业务规则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后,可以动用风险准备金:一是结算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保证金和结算担保不足;二、在组织期货交易、结算交割及相关活动过程中,因交易所技术系统故障、市场发布等原因,交易所承担责任;第三,为了解决正在或将要对期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
在风险准备金使用的审批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交易所应当在充分论证风险准备金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后,制定风险准备金使用计划。风险准备金使用计划经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交易所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风险准备金。外汇风险准备金使用计划应在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中国证监会。
根据上述CICC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法》制定过程中,CICC深入研究和借鉴了国内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市场调研,组织会员进行讨论,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委员普遍认为《办法》的制定是科学的,反映了市场的合理需求。
“风险准备金管理方法是交易所防范和化解当前金融业金融风险实践的重要体现。在国内外经济风险增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在外汇市场建立稳定的市场,以维持市场运行。”益德期货宏观分析师易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可以有效维护金融期货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功能,还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的风险对冲,同时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为期货市场更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条件和基础。
(规划刘淇)
标题:中金所:按手续费收入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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