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核心病种定义修订6月份完成 5000亿元健康险市场有望再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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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翔宇
“今年6月,对严重疾病的核心疾病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年内,其他相关疾病得到及时规范和发布,并探索了疾病定义管理的长效机制。”6月20日,中国保险协会党组书记、会长魏星就重大疾病保险定义的修改发表讲话,市场对此高度关注。
“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大病保险条款有不同的设置,消费者很难对大病保险进行量化和比较;另一方面,目前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消费者对大病的定义往往难以阅读和理解,容易导致误导性销售和后续索赔纠纷。因此,重大疾病核心疾病定义的修订和标准化意义重大,有望为健康保险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一位负责保险公司的个人保险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2018年健康保险业务原保费收入为5448亿元,同比增长24.12%。今年前四个月,增长率也超过了30%。随着重病定义和重病表的修订,健康保险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严重疾病的定义和严重疾病表同时修订
2006年,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业协会联合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标准》,规定保险期限包括成人保险产品。如果以“大病保险”命名,其覆盖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后遗症、主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
然而,近年来,不同的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重大疾病有不同的定义,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表述也相当模糊。这不利于消费者购买大病保险,也不利于大病保险等健康保险的发展。对严重疾病定义的这次修订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除了推动对重病定义的修订外,监管部门还在推动对重病表的修订。
6月13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司副司长贾彪表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病率的修订。以此次大病表修订为契机,积极开展新思维、新技术、新架构研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大病表动态修订机制,夯实医保定价基础。
所谓大病表是指我国人身保险行业重大疾病的经验发病率表,是大病保险产品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的依据。严重疾病表的修订将对严重疾病保险的定价产生直接影响。
2013年,原中国保监会组织全行业编制并发布了《中国寿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病表(2006-2010)》,成为第一份基于国内数据编制的重大疾病发病表,结束了国内寿险业无疾病发病表的历史。目前,这种重病表已经使用了五年。
“2013年编制的第一套大病表在推动近年来大病保险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和人们消费需求的日益多样化,这套大病表已经不能有效地满足各方面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中国银监会副主席黄宏不久前指出。
大病保险成为健康保险最重要的业务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大病保险已经成为健康保险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
数据显示,2017年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为4389.5亿元,其中大病保险保费收入占56.8%。虽然目前没有2018年的相关数据,但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去年各保险公司健康保险销售的加强,大病保险在健康保险业务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据民生证券研究报告显示,虽然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继续高速增长,但其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从目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是根据未来五年保险密度达到或接近美国以及英国的保费深度来计算的。假设2018年至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将保持6.5%的复合增长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5%。据保守估计,2022年,以大病保险为主的健康保险市场保费规模将增至9972亿元至14103亿元。
健康保险作为长期保险业务的主要类型之一,在银监会推出“保险姓氏保险”和大型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已成为保险企业的重点业务布局领域。同时,与储蓄产品相比,大病保险等长期保险产品的价值率更高,这是影响保险公司长期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大病保险为主的健康保险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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