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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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伟
科委第一批公司即将上市交易。为规范科技板块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板块)的信息披露行为,方便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编制公告文件,完成公告披露,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备忘录》及配套的公告格式指引。《科技板块信息披露备忘录》是贯彻和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的主要附属规则。
在制定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结了主板信息披露监管的有益经验,遵循突出重点、局部优化的思路,努力使《科技板信息披露备忘录》成为科技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指南。首先,实现关键系统的差异化信任要求。科创董事会根据科创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退市、股权激励、持续监管、业务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等方面做出了差异化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有待调整和完善。二是优化本地信息系统。主板市场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长期积累的市场,从简洁、清晰、方便的角度出发,科技板块规则根据业务类型进行了适当整合。第三是简化信函的要求。对于科学和技术委员会未涵盖的事项或业务,相关指南不再适用;对于一些经过长期市场实践已经成熟和稳定的事项,如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没有统一的披露格式,公司可以参照科创董事会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提供的模板进行披露。
据了解,本次制定了8份科技委信息披露备忘录,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第一号备忘录《信息披露业务处理指引》和第二号备忘录《信息报送和数据填报业务指引》明确了科技委信息披露业务的处理和报送要求。《一号备忘录》主要明确了电子系统下的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一般信息披露文件、暂停和恢复申请的提交要求和操作程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其他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业务;二号备忘录主要是澄清不涉及公开披露的信息的网上填报流程,如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研究情况等。
《第3号备忘录——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及所附公告格式指引涵盖上市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事项,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权质押、股份减持、业绩预测、业绩快报等。使用频率高,市场关注度高。其中,根据科技公司的特点,制定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行业和业务风险提示公告》的格式指引,指导科技公司披露行业信息和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业务风险,落实科技板块突出行业信息和业务风险的要求;针对利用市场热点配合股价炒作的现象,制定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指导科技公司在进入新行业或变更主营业务时披露特殊信息;针对股权质押风险,制定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冻结、质押、解冻)公告》的格式指引,加强了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和强制清算或转让的风险披露,增加了对中介机构的持续监管要求。
《第4号备忘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与更灵活、更方便的科技委员会股权激励制度相匹配。针对科技董事会股权激励制度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注册时间和实施程序等方面的创新机制,特制定两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业务流程。
第五号备忘录-披露除名资料指引,连接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的除名安排。根据科技局的退市制度安排,制定了退市风险预警、退市风险预警取消、上市终止风险预警和上市终止四项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科技公司在不同类型强制退市情况下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6号备忘录——业务操作事项明确了科技板块信息披露涉及的业务操作事项,指导公司按要求处理业务操作,并发布公告。其中,为便于科技公司在发行和上市阶段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特制定《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格式指引》。
第7号备忘录——与年度报告相关的事项,在综合证券交易所主板三份定期报告备忘录的基础上,规定了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关联方的资本占用和当期披露要求以及年度报告期间独立董事的业绩要求。
第8号备忘录——融资融券的信息披露要求,阐明了特殊证券交易账户中持有的证券的合并计算原则、权益变动或收购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证券交易情况下适用的规则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科创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运作和信息披露的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备忘录和公告格式指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承担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促进科技企业质量的提高。
(编辑孙倩)
标题: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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