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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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9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减少纳税申报数量,方便纳税人纳税,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格的公告》,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联合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十项新的方便群众纳税办法的通知》,明确实行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数量,提高税收便利化水平。为了及时实施这一便利措施,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相关申报表。
公告指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中的部分数据项目需要调整,个别数据项目的名称需要规范。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市土地使用税财产税申报表、城市土地使用税财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城市土地使用税财产税税源明细表。
(编辑上官门罗)
标题:税务总局: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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