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征求纯碱期货合约及规则制度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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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王宁
11月5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对纯碱期货合同及规章制度意见的公告》,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纯碱期货合同及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公告,纯碱期货交易代码为sa,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低价格变化为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额和最低交易保证金的组合为4%和5%;最后一个交易日是合同交割月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割日是合同交割月的第12个交易日。
纯碱期货基准交割产品为重质纯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碳酸钠国家标准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业碳酸钠》(GB/T 210.1-2004)二级优等品,氯化钠含量(以干氯化钠质量分数计)≤0.6%,因此没有替代交割产品。
据了解,纯碱期货的交割方式有仓库交割和工厂交割,其中工厂交割采用交割制。正商研究所计划以河北为基准交割区,湖北为非基准交割区,保费定为0元/吨;仓单类型为一般标准仓单,有效期为2个月。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前登记的标准仓单应在该月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前注销。
在风险控制方面,纯碱期货合约并没有限制期货公司成员的头寸。对于非期货公司成员和客户的一般月度头寸,采用合约头寸和绝对头寸比例的有限头寸组合。当合同单边头寸大于或等于200,000个批次时,限制头寸的金额按单边头寸的10%确定。当合同单边持仓少于20万个批次时,有限持仓的数量根据20,000个批次的绝对数量确定。从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6个日历日到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的持仓限额为4000批;交货月份的有限仓库大小为800个批次。
市场利益相关者认为,近年来纯碱现货市场波动较大,上下游产业链对冲需求旺盛。科学合理的合约规则设计和风险控制管理方法是纯碱期货顺利运行的基础,将对服务实体经济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白宝玉)
标题:郑商所征求纯碱期货合约及规则制度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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