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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变更补偿承诺损害股东权益 投服中心呼吁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

来源:环球商业信息网作者:贺子圆更新时间:2020-09-15 19:58:32阅读:

本篇文章950字,读完约2分钟

我们的见习记者刘伟杰

近日,深圳市大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大同”)宣布变更薪酬承诺,引起了CSI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的关注。根据公告,深大通与2015年被收购的史克传媒和朗诗科技原股东签署了变更和解协议的承诺,拟大幅减少原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赔偿义务,并计划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事。对此,投资服务中心认为,此举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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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解协议,在2015年至2017年无赔偿的情况下,拟将除夏东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强制执行)外,史克媒体原股东的赔偿义务由12.06亿元变更为2.74亿元;将兰石科技原股东的赔偿义务由2018年的9.75亿元变更为3.98亿元,并延长兰石科技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及相应的赔偿期限。上述薪酬削减总额为15.09亿元,将导致每股净资产损失2.89元,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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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深圳大同典型的“三高”(高估值、高承诺、高商誉)收购已经为此埋下了隐患。2015年,深大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分别以10.5亿元人民币和17.02亿元人民币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史克传媒和朗诗科技100%的股权,增值率分别高达659.15%和2586.63%。收购后,形成了24.54亿元的巨额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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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绩效薪酬方案,史克媒体原股东作为薪酬义务人应获得9.75亿元的薪酬。如果调整赔偿协议获得通过,上述赔偿义务人将逃避5.77亿元的赔偿责任;兰时科技原股东(夏东明除外)作为赔偿义务人,应赔偿12.06亿元。如果此次调整赔偿协议获得通过,上述赔偿义务人将逃避9.32亿元的赔偿责任。据投资服务中心称,如果补偿协议得以实施,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将失去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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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大同计划于12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承诺的议案。持有深大通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传媒大股东、朱、青岛亚星实业、夏东明、传媒大股东蔡等)作为关联方将投弃权票,中小投资者将拥有相当大的决策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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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投资服务中心表示坚决反对调整补偿承诺,呼吁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特别大会,合理行使投票权(现场投票或网上投票),维护上市公司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乔传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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