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境外上市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估值门槛200亿
本篇文章142字,读完约1分钟
国务院同意在中国开展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试点项目。根据今天发布的公告,未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国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具有自主研发和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比较优势地位。
标题:未在境外上市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估值门槛200亿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47358.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