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打破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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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一方两会一局”联合发布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即《资产管理新规定》正式草案)。新的资产管理法规一出台,就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尽管官方草案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部分条款有所放松,但仍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格的互联网资产管理新规”。
新资产管理条例的核心是打破刚性赎回。
《新资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以下行为视为刚性赎回:
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的原则,保证产品的收益;
通过滚动发行的方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和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从而实现产品的保证收益;
当资产管理产品不能按期支付或支付困难时,发行或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筹资金支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其支付;
一旦确定存在刚性赎回行为,以下两类机构将受到处罚:
首先,如果存款型金融机构存在刚性赎回,它将决定使用具有存款本质特征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监管套利。有关部门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存款业务规范,足额缴纳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并处以行政处罚;
二是非存款类特许金融机构存在刚性赎回的,视为非法经营,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
打破刚性赎回意味着资产管理产品将不再保护资本和利益,这意味着普通的“保本”理财产品将永远不会回归。
在资产管理产品保本保利的时代,资本持有人不需要考虑风险的存在,只要购买相关产品就可以享受利益,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
中利金融首席执行官王新表示:“刚性支付,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价由金融机构决定,这实际上失去了市场对资产管理产品价格的调节作用,削弱了市场纪律,最终导致资产管理产品定价机制失效。市场形成的定价机制对行业具有监管作用。行业的成熟和发展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市场监管的缺失不利于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因此,有必要打破僵化的救赎。”
为打破刚性赎回,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护资本和收入,当产品难以赎回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支付。即使是银行理财产品也不能承诺保护资本和利益,银行理财也不是无风险产品!
过去,基金持有人认为银行的财务管理保证了资本和利息,银行的产品安全性相对较高,打破了刚性支付。整个金融业进入了一个“自担风险”的时代,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借贷资金的风险都由自己承担。
基金管理的最高境界是在同样的风险下获得更高的收益,或者在同样的收益下尽可能地降低风险。
即使是银行融资也不能保证保护资本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p2p融资备受关注。
在银行融资保本保息的时代,p2p网上贷款在出资门槛、年利率、流动性、手续费、便利性和抵押担保等方面都优于银行融资,受到基金出借人的青睐。特别是在利率方面,银行融资的年平均利率约为4%,而p2p网络借贷的年平均利率约为9%,远高于银行融资的年平均利率。
打破刚性赎回,进入自担风险时代,p2p网上贷款将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吸引更多贷款人的关注,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当然,在独立风险判断和承诺的时代,资本持有人应该更加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包括货币市场的变化,主动识别风险,主动对自己的资本安全负责。
标题:资管产品打破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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