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首批光伏电站交易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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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南羽
1月21日,GCL-保利(03800.hk)和GCL-新能源(0451.hk)联合宣布,GCL-新能源和中国华能签订首批光伏电站股份购买协议:苏州GCL-新能源和宁夏GCL-新能源将294兆瓦光伏电站的全部股份和股东贷款出售给中国华能,接受方为华能投资咨询机构华能一号基金和华能二号基金。
根据公告,此次交易将为GCL新能源带来约10.81亿元的现金流,并减少约26.65亿元的负债。交易产生的现金还将用于偿还债务,这是其“轻资产”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
根据公告,交易完成后,GCL新能源和中国华能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GCL新能源光伏电站。双方一直在积极推动其他批次光伏电站的销售,并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达成和实施更多的光伏电站销售协议。
这是GCL新能源与中国华能于2019年12月20日宣布合作框架协议后发布的第一个分阶段合作协议,共涉及7个光伏电站。这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已经进入了实践阶段,合作路径更加清晰稳定。
据悉,由于双方交易的光伏电站资产数量巨大,国有企业规范的资产审计和严格的内部流程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避免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等待太久,双方决定分批完成项目,每个合同的容量为数百兆瓦。
“轻资产”模式是GCL新能源近年来的核心战略之一。据统计,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GCL新能源相继出售光伏电站资产,降低杠杆率和债务的速度和力度呈现加速迹象。本次交易共收回38.5亿元人民币,将在7个月内收回,用于偿还债务。此外,项目相关债务将被终止并合并,公司债务规模将减少约97.6亿元。
GCL新能源在“轻资产”模式中的坚定步伐,一方面是对531政策和去杠杆化双重变化的回应,另一方面是为长期规划的光伏上网时代做好充分准备。
GCL新能源从2017年开始提出轻资产改造的目标,并推出“GCL智威”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服务,不断优化区域智能运营维护模式。事实上,这一目标的确立是基于GCL对“平等”的长期信心。早在2014年,GCL集团就发出呼吁:制定并发布亚洲乃至世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聚集产业链各环节中的优秀企业,共同努力,早日摆脱补贴依赖。随后,GCL集团制定了对等互联网接入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手册。
随着中国华能作为最大买家的加入,GCL新能源轻资产转型即将迎来冲刺阶段,华能向清洁能源转型的战略布局也在加快。
(编辑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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