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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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的
“如果你不伸出手,你就会被抓住。”包括罗山东在内的31人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再次验证了这一真理。
这是我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的刑事案件,被新的头寸和交易量条款司法解释认可,也是中国证监会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操纵市场的重大典型案件。罗山案从判决到判决历时近两年。尽管犯罪分子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逃避调查,法网最终还是恢复了。
湖南东能集团实际控制人罗山东与场外集资中介龚世伟合谋,集资操纵包括电气在内的8只股票价格,非法获利4亿多元。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罗山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
“不管狐狸有多狡猾,它都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虽然此案隐瞒不报,调查难度较大,但证监会稽查部门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的共同努力,进一步缩短了调查时间,形成了严厉打击证券犯罪的新先例。
此外,检察机关援引五年刑期条款起诉犯有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罪的主犯。一审判决充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其中7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极大地提高了刑法的威慑力,给证券市场发出了明确的警示信号,对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冲击。
当前,证券犯罪大规模、公司化趋势明显,不仅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也严重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严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因此,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近年来,监管部门打击资本市场非法活动的力度不断加大。
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两个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证券期货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增加犯罪成本、强化资本市场法律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将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对于欺诈性发行,最高罚款额为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募集资金的两倍;对于上市公司非法披露信息,最高罚款可从6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唆使他人进行虚假陈述,或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证券非法成本的大幅增加将更好地遏制证券的非法活动。
新证券法的实施不仅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全面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且有助于防范和控制资本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提高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辑王士军)
标题:操纵市场手莫伸 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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