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尽力促成子公司恒润集团分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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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林玉英
近日,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上市公司分支机构境内上市试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征求公众意见,明确了试点剥离条件,规范了剥离上市流程。
此前,岭南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将根据具体情况,尽力推动恒润集团分拆上市。”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上海恒润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营业务为主题文化创意设计业务、4d特种影院系统集成业务和特种电影拍摄制作业务。2015年,岭南以5.5亿元现金收购恒润集团100%的股权。截至目前,岭南股份在恒润集团的持股比例为96.19%。
根据岭南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2018年度报告,归属于其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61亿元、5.09亿元和7.79亿元,扣除的净利润分别为2.5亿元、5.07亿元和7.69亿元。恒润集团三年净利润分别为6747.7万元、1.22亿元和1.4亿元。根据以上数据,按股权比例扣除恒润集团合并净利润数据后,岭南股份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10亿元。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盈利的上市公司扣除拟拆分子公司净利润后的净利润超过10亿元人民币。从以上分析来看,恒润集团被岭南股份拆分基本符合《若干规定》的前两个“硬性”指标。
2018年,岭南股份享有的恒润集团净利润约为1.34亿元,低于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2018年,恒润集团净资产为7.16亿元,岭南股份按权益享有的净资产(约6.87亿元)未达到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也符合《若干规定》第三条的条件。
此外,岭南股份分拆为恒润集团基本符合《若干规定》中所列的其他“软”条件。《若干规定》的发布,意味着岭南股份将由恒润集团独立拆分上市。
(编辑白宝玉)
标题:岭南股份:尽力促成子公司恒润集团分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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