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深港通继续暂免个税
本篇文章126字,读完约1分钟
12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所得的转让差价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孙倩)
打开app阅读全文
标题:三部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深港通继续暂免个税
地址:http://www.huangxiaobo.org/hqxw/138276.html
免责声明:环球商业信息网为互联网金融垂直领域下的创投、基金、众筹等项目提供信息资讯服务,本站更新的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环球商业信息网的编辑将予以删除。
阅读过本文的朋友还对下面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