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银行和保险机构招录时应向监管部门查询有关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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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冷翠花
重庆银监局近日发布了《重庆银行保险员工不良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不良信息管理办法》),旨在加强金融机构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员工管理,提升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根据《不良信息管理办法》,员工不良信息是指银行保险员工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内部处罚、撤销处罚和外部处罚,以及重庆银监局认为应记录在数据库中的其他信息。
银行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与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聘用的或者通过与包括邮政代理在内的劳动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与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的个人保险代理人。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银监局要求各银保分局及相关监管机构在审核董事(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岗位任职资格时,按照“谁接受查询”的原则,检查数据库中是否存在不良信息。信息查询的结果和时间应在审批单上注明,并由负责查询的主管签字。
以上查询记录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批的必要环节。如经查询发现不良信息,各保监局及相关监管机构应根据不良信息的具体内容及保监局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或同意备案事项。
同时,所有银行和保险金融机构在招聘和任职时应主动向当地监管机构申请查询不良信息。
(编辑上官门罗)
标题:重庆银保监局:银行和保险机构招录时应向监管部门查询有关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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