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2020年农业水价改革实施计划公布 新增面积超1.1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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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8月6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根据各地2020年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将超过1.1亿亩。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
根据《通知》,2019年,各地按照国发〔2019〕1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部署,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确定的改革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全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1.3亿亩,占当年规划新增面积的106%,累计实施面积超过2.9亿亩,改革稳步推进。但与此同时,改革也面临一些老问题,地方机构改革后,也出现了一些地区部门间工作协调性减弱的新情况,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国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们将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2020年的改革计划要落到实处。根据2020年改革的实施计划,今年将增加1.1亿亩以上的改革面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各地要牢固树立“先机制后工程”的理念,重点建设有效灌区、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区内的大中型排灌工程,坚持工程建设和机制建设并重。有序做好改革验收工作。通过改革实施领域的验收测试是完成改革任务的标准。率先完成改革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要做好改革的最后阶段工作,按照验收办法全面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通知,我们要在“十四五”期间积极规划改革。认真规划“十四五”期间推进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安排,做好与国家和地方“十四五”专项规划和重点工程的衔接,注意补短处、补短处,为后续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改革时间表应尽可能平衡,以避免将主要任务集中在今后几年。有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根据地方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门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财务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精确补贴和节水激励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其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监督,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实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农业和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结合实际可行的计量设施,率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项目产权和管理主体,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和节水农业发展。
《通知》强调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0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6个重点改革内容:当年累计实施面积和改革实施面积、配套供水计量设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理和保护、水价形成机制、精确补贴和节水奖励。各地要按照上述两项评估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自评并上传配套材料。两次评估中各省的自评得分和支持材料原则上应一致。(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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